請務必詳閱後再填寫表單!
活動日期:2026 年 10 月 24 日 (六)、10 月 25 日(日)
活動場地:台北微風廣場藝文中心
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一段39號8F , 9F
活動時間:10:30 – 17:00 (兩日皆同)
社入時間:09:00 – 10:10 (10:10 後暫停入場)
一般社團攤位費用:NT 500 /日 (半桌/攤)
二手市集攤位費用:NT 1000 /日 (整桌/攤)
表單申請截止日:2026 年 06 月 30 日(二)
錄取名單公告日:2026 年 07 月 20 日(一)
受理報名資料更變期限(含退攤):2026年 08 月 25 日(二)
一、總則
為維護本活動之秩序、參展品質、公共安全、參加者權益及活動順利進行,特訂定本社團參展規章。凡報名參與本活動之社團、成員及相關人員,均應遵守之。
本規章適用於本活動之社團報名、資格審核、繳費、攤位使用、販售行為、展示方式、入場管理、現場秩序、違規處理及其他與社團參展有關事項。
本活動採審核制,非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。主辦單位得依活動定位、報名內容、社團類型、攤位配置及整體規劃,決定錄取名單及攤位安排。
二、報名資格與聯絡資料
社團應於主辦單位公告之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;逾期者,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。
社團報名時應提供有效之電話、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軟體帳號,以供主辦單位聯繫。主辦單位原則上以電子郵件作為主要聯絡方式;除特殊情形外,不另以電話或通訊軟體逐一通知。
社團應自行確保所填電子郵件信箱可正常收信,並應定期查收及回覆主辦單位通知。
活動當日,社團參加人員中至少應有 1 人得與主辦單位順利溝通,以利活動進行及現場管理。
公司、商號或具營利規模之單位,應依主辦單位規定申請商業攤位,不得以一般社團名義設攤。
社團經審核確認攤位資格後,主辦單位將於公告前通知繳費並提供繳費方式。社團應於通知後 3 日內完成繳費,並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回覆繳費資訊;逾期未完成者,視同放棄資格,由主辦單位逕行取消其錄取。
每 1 攤位原則上得攜帶 1 名小幫手入場,惟小幫手須另行購票。小幫手應於活動當日社團入場時間一併到場完成入場程序;逾時者,應依一般入場方式另行購票入場。
三、攤位資格、退攤與候補
社團經錄取之攤位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、買賣、借名、替他人占攤或交由非原報名社團使用。
社團如欲取消報名或退攤,應於主辦單位公告之期限內提出;逾期提出者,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。
社團於公告期限前申請退攤者,得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退費;惟不得要求將原錄取資格調整至其他日場次或改作其他形式沿用。逾越公告期限退攤者,主辦單位得不予退費。
刊物天窗、送印延誤、製作出包、內容未完成、成員個人作業疏失或其他可歸責於社團之因素,不構成臨時退攤或退費之正當理由。
如因攤位類別調整、社團取消參展或其他事由,致主辦單位得增加錄取攤數時,主辦單位得依審核情況通知候補社團遞補,不另負保證錄取之義務。
四、一般販售物規範
一般社團攤位原則上僅得販售本社團創作或經合法處理之作品,不得販售與本社團無關或未具合法權源之商品,並且不得出現除LoveLive! 系列相關以外的商品,且嚴格禁止任何AI產出之衍生作品或商品。
一般社團攤位禁止販售任何商業市售品、量產商品、非社團創作之一般商業品。
社團不得展示、販售、寄售、代售或散布盜版、侵權、未授權使用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或其他權利之商品。違反者,應由社團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社團不得於一般攤位販售二手同人誌或二手性質商品;本活動另設二手類別專區,應依該類別之規定辦理。
如有販售食物、飲料、手工餅乾、小蛋糕或其他飲食類商品,均禁止於會場內開封或食用。如需販賣請於後續聯絡明列清單並撰寫切結書,若造成場地髒污或地毯損傷,則由販賣者逕行負擔場地清潔費用與修繕責任。
社團不得販售任何真人實寫之限制級商品。
凡涉及違法、危險、侵害他人權益或違反現行法規之物品,均不得展示、販售、寄售、攜入或散布於會場內。
二手市集攤位不得出現除LoveLive! 系列相關以外的商品,且原則以買賣雙方協議之定價進行交易,如產生任何販售之爭議或任何疑慮之情形,主辦方不負任何責任。
五、成人向商品、自律分級與公開展示
不適合未滿 18 歲閱覽之出版品、圖像或其他商品,社團應自行完成分級、自律標示、展示管理及販售限制。
成人向刊物、商品、樣品、見本、試閱本之封面、封底及其他公開可見之展示面,如涉及裸露、性器官、性交、猥褻或其他依法應限制之內容,應依其內容程度作適當遮蔽或完全遮蔽。
成人向刊物或商品之封面,應有清楚可辨識之限制級或 18 禁標示,其標示面積不得小於封面 1/50。
成人向見本之內頁如涉及限制級內容,應以膠帶、封緘、釘書針或其他不易破壞之方式封起,避免任意翻閱。
成人向商品不得以未包裝狀態直接販售,應以塑膠袋或其他適當方式封裝後販售。
成人向商品於桌面上僅得展示樣品或見本,且展示方式須符合遮蔽、警示及分級規範。
社團應於成人向見本封面、樣品或攤位明顯處標示「成人向」、「未成年請勿購買」、「購買請出示證件」或其他足以辨識之警示文字。
社團販售成人向商品時,應自行確認購買者年齡,不得販售予未成年人。
官方場刊、公開刊物或其他面向全年齡參加者之宣傳圖樣,不得使用成人向或 18 禁圖樣。
海報、掛布、傳單、桌面陳列圖或其他公開展示圖像,不得過度裸露、具有強烈性暗示,或有可能被認定為猥褻。
社團販售物、展示圖像及相關行為如與現行法規牴觸,由社團自行負擔全部法律責任。
六、攤位布置、展示物與宣傳方式
公開展示之圖像如涉及裸露或成人向內容,應依規定妥善遮蔽。
大型海報、掛布、支架、看板及其他展示物之尺寸與高度,不得超過主辦單位公告之限制。
置於社團攤位上的大型宣傳海報、掛布之上緣最高不得離地超過250cm,尺寸限定在寬80cm*高200cm以內 (包含支架)且不影響其他社團。攤位物品(除前兩項所規定之佈置物)最高不得離地超過200cm,並需確實固定物品。
攤位布置不得遮擋、壓迫、侵占或妨礙相鄰攤位之使用、視線、動線及營運。
名片、小卡、傳單等文宣僅得置於自攤或主辦單位指定區域供人自取,不得沿路發送、強行遞送或影響通行。
未經主辦單位同意,不得於場內進行募款、連署、發傳單或其他宣傳活動。
使用電腦、播放器或其他設備進行宣傳、播放音訊或展示內容時,不得影響周邊攤位或現場秩序。
不得以叫賣、擴音或其他足以影響他人參展、觀展或現場秩序之方式招攬顧客。
七、入場、驗證與活動當日流程
參展社團應準時入場,並於一般入場開放前完成攤位布置。
主辦單位得於社團現場購票、報到或其他必要情況下,要求核對證件、簽名或提供繳費資料,以防名額遭冒用或資料不符。
主辦單位得於開場前實施暫停入場、或其他必要之動線管制措施,社團應配合辦理。
活動結束後,社團應依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完成撤收與離場,不得無故逗留或影響撤場作業。
請社團務必配合活動開始後才進行販售,且自行衡量收拾攤位所需時間,並於活動結束後1小時內離場,以免因撤場工作造成危險。
八、委託販售與寄售
社團如有委託販售需求,應先取得委託攤位社團同意,並至少於活動前 3 個工作天向主辦單位報備。
委託販售之商品款式及數量,得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上限,社團應依公告辦理。
未經報備之寄售、代理販售、代賣或其他性質相近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視情節要求停止販售、撤除商品或作其他必要處置。
九、現場秩序、攤位空間、貨物與安全管理
社團如有必要,應自行規劃販售流程並管理攤前排隊狀況,以不影響場內動線為最高原則,並應於活動當日與現場工作人員協調具體措施。
若攤前人潮已嚴重妨礙動線且無法改善,主辦單位得視現場情況驅散人潮,或要求該攤位暫停販售。
因攤位空間有限,不得同時安排過多人員或過多貨物占用攤位及相鄰空間。原則上每 1 攤位以 2 人為主。
若社團貨量較多,應於報名時先行註明,由主辦單位視場地條件安排較適合之位置。
若現場貨物過多,社團應依主辦單位指示搬放至指定區域並完成登記,不得任意堆置於走道、逃生動線或其他非指定區域。
社團不得於會場內使用明火、瓦斯設備、高熱裝置或其他具危險性之設備。
社團如需使用電力、延長線、充電設備或其他用電器材,應依主辦單位公告方式申請或使用,不得私拉電線、占用公共插座或影響場地安全。
社團應自行整理攤位周邊環境,活動結束後應將垃圾、包材及私人物品清除完畢,不得留置於攤位、走道或公共區域。
社團應自行妥善保管商品、現金、展示物及個人財物;如有遺失、毀損或遭竊情形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或賠償責任。但因主辦單位故意或重大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
十、違規處理與主辦保留權
工作人員發現違規商品、違規展示或其他不符本規章之情形時,得要求立即撤除、停止販售、改善或撤攤。
情節重大者,主辦單位得命其立即離場,並得不予退費。
如遇天災、重大傳染病、戰爭、政府法規變動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,主辦單位得取消、延期、縮編、改期或變更活動內容;因應處理方式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。
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規則、流程、方式、時間、內容及未盡事項之最終解釋、補充與調整權。